海關知識產權保護四問四答
發(fā)布時間:2024-05-06 15:32:21 發(fā)布人:小編 分類:行業(yè)新聞
海關知識產權保護
4月26日
世界知識產權日
4月26日是世界知識產權日。我國海關自1994年9月起啟動知識產權保護工作,目前,已經建立起包括知識產權備案、貨物物品檢驗、扣留調查、處罰處置等環(huán)節(jié)的完整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。本文將通過四個常見問題,介紹海關是如何保護知識產權的。01我國海關知識產權保護 有哪些特點?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知識產權保護 三個特點 與其他國家或地區(qū)海關的知識產權保護相比,我國海關的知識產權保護有以下三個特點: 一、進口和出口環(huán)節(jié)同樣保護。我國海關除禁止侵權貨物向中國進口之外,還對自中國出口的侵權貨物采取禁止措施,有效遏制跨國侵犯知識產權行為。 三、商標權、著作權、專利權同等保護。海關在對商標專用權和著作權實施保護的同時,也對專利權實施保護,從而保障專利權人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合法權利。 02申請知識產權海關備案 需要哪些材料? 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 外文材料應當提供中文譯本 申請人向海關總署提交知識產權備案,需要提交申請書及并隨附證明文件: 一、申請書:登錄海關總署網站,通過“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申請系統(tǒng)”填寫相應信息生成,打印后簽章。 二、身份證明文件:個人提交身份證件,法人提交營業(yè)執(zhí)照或其他注冊登記文件。 三、知識產權證明文件:根據備案的知識產權類型,提交商標注冊證、著作權自愿登記證明(或者著作權作品樣品)、專利證書。03個人進出境物品侵權的 海關如何處理? 個人攜帶或郵寄的侵犯知識產權物品 不得超出自用、合理數量 個人攜帶或者郵寄進出境的物品,不得超出自用、合理數量的范圍。 對于個人攜帶或者郵寄進出境的物品,如果超出自用、合理數量并涉嫌侵犯知識產權的,海關依法扣留。 扣留個人物品后,海關對侵權物品進行相應調查,對經調查認定為侵權的,海關予以沒收。04沒收的侵權貨物 海關如何處置? 沒收的侵犯知識產權貨物 海關如何處置 一、被沒收的侵犯知識產權貨物可以用于社會公益事業(yè)的,海關應當轉交給有關公益機構用于社會公益事業(yè)。 二、知識產權權利人有收購意愿的,海關可以有償轉讓給知識產權權利人。 三、被沒收的侵犯知識產權貨物無法用于社會公益事業(yè)且知識產權權利人無收購意愿的,海關可以在消除侵權特征后依法拍賣,但對進口假冒商標貨物,除特殊情況外,不能僅清除貨物上的商標標識即允許其進入商業(yè)渠道。 四、侵權特征無法消除的,海關應當予以銷毀。 海關提醒:在貨物和物品進出口環(huán)節(jié)中,要事先核實是否侵犯知識產權,避免被海關查扣。同時,各類知識產權權利人,要提升自有知識產權保護意識,積極向海關申請備案保護,能更好地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。
二、依職權保護與依申請保護相結合。依職權保護是指,權利人在海關總署進行知識產權備案后,海關發(fā)現侵權嫌疑貨物時,通知權利人并依法進行調查處理。依申請保護是指,權利人發(fā)現侵權嫌疑貨物即將進出口的,可以向海關提交申請及擔保,海關依法對有關貨物實施扣留。